辛硫·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84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84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30
有效期至
2009-02-01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0%
辛硫磷phoxi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针对性均匀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如稻纵卷叶螟世代重叠,可隔15天再施药一次,且也只能针对低龄幼虫期施药。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施药后4小时后,若降中到大雨,请重复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杀虫活性较高,作用较快,对水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杀虫效果。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当采用本品防治水稻害虫时,建议和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配制的药液必须现配现用,且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应在阴天或傍晚施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