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7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7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29
有效期至
2009-03-28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37.5-75克/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37.5-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上,宜在幼虫早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物可使用次数为2-3次。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的一种混配杀虫剂。可用于十字花科蔬菜上防治菜青虫和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兰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发痒、发麻,严重的出现红疹;经口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胸闷、流涎等。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