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4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4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29
有效期至
2009-03-28
农药名称
阿维·甲氰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1%
甲氰菊酯fenpropathrin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30-4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加大使用剂量,能对全年害虫口数有一定的控制作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使用一次,可持续1-2次。 2.该药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以及渗透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防治效果好,在推荐用量范围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是一种用药量少,防治费用低,防效高的杀虫杀螨剂品种。
注意事项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带好口罩等,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身体暴露部分。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2.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应避免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3.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抽搐,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但不能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一旦发现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