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喹·氟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3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732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29
有效期至
2009-03-28
农药名称
灭·喹·氟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草松bentazone14.5%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5%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一年生杂草184-200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一年生杂草200-22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2、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漂移到敏感作物上。3、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并噻二嗪酮类、芳氧苯氧丙酸酯类、二苯醚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使杂草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
注意事项
1、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中毒急救措施
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并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以免加重对药物的吸收,可使用活性炭。如在喷雾中有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应做人工呼吸。在发生中毒时,建议进行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