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41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4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08
有效期至
2009-04-07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飞虱75-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卵孵化高峰期,稻飞虱低龄若虫期用药,每亩兑水4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虫害发生为害严重时,可在7-10天后再施药一次。2、本品对棉花、烟草易生产药害,对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等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该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吡虫啉和杀虫单科学配制而成的杀虫剂,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与沙蚕毒素类杀虫剂的混配制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飞虱、三化螟。作用特点是既可效地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又可干扰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用于防治稻飞虱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2. 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为中等毒药剂,配药和施药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污染手、眼睛及皮肤。5. 施药时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程》。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与沙蚕毒素类杀虫剂的混配制剂,但主成分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若因本品引起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误服本品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2. 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处。3.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密封保存。4.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