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6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6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2-19
有效期至
2009-02-18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75-125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75-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飞虱若虫盛发时及螟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一次,喷雾要确保药液喷洒到水稻中下部或茎基部。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胃毒、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持效期较长;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毒素。同时抑制乙酰胆碱的生成,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水稻上的二化螟、三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2、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棉花、烟草、马铃薯、某些豆类等对杀虫单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1)吡虫啉: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2)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 放大。中毒急救:1)吡虫啉: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2)杀虫单: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