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35微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2-07
有效期至
2009-02-06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750-10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密度和草龄较大时,建议增加用药量;配制药液时可加入洗衣粉提高粘附力和药效;2.施用时间:尽量选择晴天施药,在杂草生长处于旺盛期进行施药效果最佳,对未出土杂草无效;3、施用技术:喷头避开作物,对准杂草茎叶均匀喷雾,以杂草叶片湿润为最佳。对一些恶性深根多年生杂草在第一次施药20天后再喷1次,除草效果更理想。4.预计未来8小时有雨不能喷药。5.施药尽量选择无风的天气进行,避免药剂洒落在作物上;选择温暖晴天使用更能发挥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施过草甘膦的喷雾器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再使用喷雾器时危害其他作物。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施药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耕。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急救措施:尚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