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20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20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1-26
有效期至
2009-01-26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6%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梨树梨木虱2500-5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梨木虱防治的最关键时期是第—代若虫孵化期,此时喷药效果最佳。喷药间隔期为15-20天。喷雾要均匀彻底。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兼具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保护水源、蜜源和蚕场。5.本品不宜与强碱性农药混用。6.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进行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