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258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2584
首次批准日期
2004-12-07
有效期至
2008-12-06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75%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1、乙酰甲胺磷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2、本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 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时间在白菜、甘蓝上为7天,在萝卜、大白菜上为14天。每季蔬菜最多只施用2次。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4. 本品如发现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5. 本品对蜜蜂有毒,应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需避开作物开花期施药。6. 用药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包装物。在洗涤药械和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池塘、河流等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果药剂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入眼中,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请医生诊视。2、如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解毒可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放置于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用毕将塑料袋口扎紧,以防吸潮结块。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