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2508微毒植物生长调节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25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4-11-19
有效期至
2008-11-18
农药名称
胺鲜酯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白菜调节生长、增产67-133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亩次用制剂67~133克,在白菜生长期喷施2-3次,间隔10-15天;2、可与其他农药、肥料交替使用(碱性物除外);3、宜在上午10时前或下午4时后喷施;4、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5、即配即用。
产品性能
调节植株生长,增强光合作用,加速植株生长发育,增加叶片厚度。植株叶色深绿,长势快,生长健壮,提高产量。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铜制剂,强酸或强碱性药剂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施药时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穿戴好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立即洗净手和脸,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3、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应污染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发生中毒,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于阴凉干燥处保存;2、不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