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922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922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8-05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福·甲·硫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硫磺sulfur22%
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10%
福美双thiram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炭疽病400-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本品,应在苹果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在发病初期使用,根据需防治作物面积,稀释本品均匀喷雾,施用间隔期一般为10天,在雨季应适当缩短用药间隔期。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主要用于苹果树防治炭疽病。在病菌侵染初期连续使用本品可有效仰制病害发生,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能与铜制剂、汞制剂及碱性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诉作物上。4、本品为低毒,使用时应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用药后洗净手和脸。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要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