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91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9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8-05
有效期至
2008-08-04
农药名称
除虫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除虫脲diflubenzuron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20-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幼虫低龄期或卵期施药效果更佳。2.建议在虫口密度较高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5-20天,可连续用药2-3次,喷雾均匀彻底。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的几丁质合成酶,使害虫受药后虫体逐渐萎缩、变黑、死亡。对幼虫、蛹、成虫、卵都有毒杀效果。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蚕桑有毒,避免在桑树使用。5.本品不能与强性物质混用。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