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85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8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7-27
有效期至
2008-06-27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750-15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及浪费。
产品性能
本剂是非选择性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导致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必须定向喷药,防止将药液喷到作物的叶片、嫩枝等绿色部分上,以免产生药害。2.选择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及时补施。3.本品采用新配方,使用时适量添加洗衣粉或硫酸铵效果更佳。4.如有沉淀,切勿去掉沉淀物,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5.对多年生恶性杂草,在第一次施药一个月后再施一次,才能达到根除效果。6.本品稀释时必须用干净清水配药,现配现用。7、配药及施药时需穿戴农药常规作业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足脸、作业服和施药器械。按逆时针方向小心开启瓶盖,勿让药液溅到到身体上。施药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8.剩余药剂及清洗液要妥善处理,不要倒入河流、湖泊、小溪等地方,以免污染环境;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10.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中毒急救措施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有刺激,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并加锁。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请注意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