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田中稗草2-3叶期时施药,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用药量为187.5-375克/公顷(有效量),即50-100克/亩(商品量)。2、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敏感,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二氯喹啉酸原药配制而成。二氯喹啉酸属激素类型的喹啉酸类除草剂。能被萌发的种子、根及叶部迅速吸收,主要是根部吸收,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
注意事项
1、施药田地面要平整,排灌水通畅。施药不均匀,易产生药害。2、青苔、藻类、水绵严重地段慎用,漏水田、弱苗田慎用,直播田和苗期禁用。3、幼苗和小苗抛秧田不宜使用。4、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相当敏感,防止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产生药害。5、施用此药的田地,后茬不能种敏感作物。6、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有迷糊、恶心等症状。误服立即送医院催吐、洗胃,对症治疗。口鼻吸入应喝大量清水并催吐,严重者要洗胃治疗。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滴加眼药水进行治疗。皮肤粘附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