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70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7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7-0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6%
二氯喹啉酸quinclorac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40-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即田间稗草1.5~3叶期,按亩需药量对水(10~20升,进行茎叶喷雾。2.施药前一天排水露草喷雾,施药后1~2天复水3-5厘米,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复配而成的二元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雨久花、水芹、泽泻、鸭舌草、四叶萍、节节菜、狼把草、眼子菜、牛毛毡、萤蔺、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好的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胡罗卜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均敏感,第二年方可种植。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用过本药剂的喷雾器械及时清洗干净。3.稗草较大时(3叶以上),用药量应适当增加。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如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发生误服或中毒,应立即送医疗部门进行对症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