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66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668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7-0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啶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脲chlorfluaz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5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幼虫低龄期使用本品50-60毫升/亩,亩兑水60公斤均匀喷雾。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全部叶片,才能发挥药效,适期较一般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早3天左右。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较强的触杀作用。通过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及蛹发育畸形,以及成虫羽化和产卵受阻。可用来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 本品对水生甲壳类生物毒性高,旱田使用时须注意避免药液进入水体,注意远离虾、蟹养殖塘等水体,防止药液漂移污染邻近水域。3. 本品对家蚕有部分危害,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漂移至桑叶上。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药, 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误食不要引吐,立即饮1-2杯水并送医院洗胃治疗。如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