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65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6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6-3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扑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9%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16%
扑草净prometryn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秧田一年生杂草500-700克/亩(东北地区)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产品用于水稻秧田,防治对象为一年生杂草,用药量(商品量)为1425-1995/公顷(东北地区),即每亩95-133克(商品量)。施药方式为毒土法。施药时期为播种覆土后施药或在水稻秧苗2叶期时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丁草胺和扑草净原药混配而成。丁草胺是一种苗前除草剂,主要通过幼苗和根部吸收,用于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一些阔叶杂草;扑草净属三嗪类除草剂,可用于芽前和芽后除草,可防除一年生双子叶杂草。二者混配后,提高除草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按使用说明用药,施用量不可过高,避免产生药害。2、丁草胺对鱼类毒性较大,远离地下水源地附近、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体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有迷糊、恶心等症状。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口鼻吸入应喝大量清水并催吐,严重者要洗胃治疗。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粘附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中毒大量,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