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55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557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6-0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60-80克/亩喷雾
苹果树绵蚜1200-1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和绵蚜发生始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及衣服、皮肤和眼睛。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5、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苹果树2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3次;安全间隔期:苹果树30天,十字花科蔬菜叶菜7天。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到皮肤,应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接触到眼睛,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带上此标签就医。对医生建议:治疗可采用服用或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如发生中毒,[1]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方法: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种子等混放在一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