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49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492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6-03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800-1600毫升/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盛期使用,对杂草茎叶均匀透彻喷雾,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上。2.注意定向喷雾,预计大风或1小时后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作用过程中为喷洒—黄化—褐变—枯死。药剂通过植物茎叶吸引在体内输导到各部分。不仅可以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并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传到,使蛋白质合成受干扰导致植株死亡。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但不能用于土壤处理。可有效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 对蜂鸟鱼蚕等非标靶生物影响较小,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6.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耕、割草、放牧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接触皮肤、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就医。无经口中毒报道。2.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