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甲哌鎓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457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457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5-31
有效期至
2008-05-11
农药名称
胺鲜·甲哌鎓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哌鎓mepiquat chloride73%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调节生长、增产5-6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大豆大量分枝期(初发期),每亩使用本品5-6克兑水稀释,叶面均匀喷施1次。
产品性能
1、本品是由两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经科学配方复配而成的大豆生长剂。2、对大豆生长具有调节、促进作用,提高光合速率和同化能力,改善大豆根系生理活性,达到丰产。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畜和环境安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遵守农药使用规范,或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2、不可与碱性物质、化肥混用。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完成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马上催吐、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2、药液沾染皮肤和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防止由口鼻吸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之处,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空容器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妥善处理。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