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33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3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5-11
有效期至
2008-05-16
农药名称
高氯·马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
马拉硫磷malathion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800-12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卵孵化初期、蛀果前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本品对瓜类和番茄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施药应选早晚气温低时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苹果作物上的食心虫幼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的次数为3-4次。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抽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