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32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322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5-0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啶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脲chlorfluazuron96%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 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较强的触杀作用,无内吸性。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在开启包装物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废弃物应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2.操作时应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不准抽烟渴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3.着火时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及砂土扑救灭火;散落在车、船厢上或地面上的农药应及时清除,废渣土应埋在离开住宅区、水源的地方。4.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一般不产生全身毒性。无特殊解毒药, 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误食不要引吐,立即喝1-2杯水并送医院洗胃治疗。如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眼睛接触,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混合贮存,严防日晒和潮湿。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避免碰撞和挤压。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