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7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75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26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蚜虫2000-2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苹果树蚜虫始盛期用药,使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吡啶类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对桑蚕及水生生物有毒,蚕室、桑园周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保持安静。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