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59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59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26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2000-4000倍液浸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浸种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内吸传导、预防保护、治疗作用,主要通过抑制作物体内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使病菌细胞膜失去正常功能,从而导致病菌死亡。对由子囊菌和半知菌亚门病菌所引起的恶苗病具有显著的治疗作用,即使在低温条件下也能发挥出很好的药效,可在连续雨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对作物起到治疗保护作用,能够做到内外兼治,药效稳定,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2、本品对鱼有毒,使用时不可污染鱼塘、河道等水源。3、本品虽为低毒,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作业,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切勿吸烟或进食,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4、使用完毕后,药械要及时清洗,废水、废液不得污染鱼塘、河道等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药液若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的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2、误服中毒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远离火源,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防止雨淋和曝晒。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