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4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26
有效期至
2008-03-30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50-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在卵孵化盛期及幼虫二龄前施药,兑水均匀喷雾。每次间隔10天左右,连续防治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抑制壳多糖形成,阻碍害虫正常脱皮和变态,并抑制害虫取食。具有杀虫、杀卵活性,击倒力较强,对小菜蛾(吊丝虫)防治效果较好。对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等其它杀虫剂已产生抗性的害虫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 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 对鱼虾、贝类、家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场所。3. 施药时要均匀周到,喷湿全株。4. 施药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不得进食、吸烟、饮水。工作完毕后,要及时清洗施药器械,并洗净手脸等裸露部位。5. 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误吸: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