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0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2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5-1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400毫升/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方法为行间定向茎叶喷雾,用水量为30-40升/亩。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3、大风天或预计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用药量应根据田间杂草危害程度在推荐范围内适当调整,杂草数量多、草龄大时用上限用药量;3、使用本品时,药液勿溅到茎叶,以免产生药害; 4、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6、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7、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