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1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14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淡黄色结晶粉末,属咪唑啉酮类除草剂,即支链氨基酸生物合成抑制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正确开启包装,使用过的包装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2.接触本品时需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本原药直接接触。如不慎接触,及时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裸露皮肤。3.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避免污染环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包装贮存。3.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