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10微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14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50-30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非耕地杂草150-30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出齐苗后生长旺盛期(开花前),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2、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液可能会减低,应补施,最好选择晴天施药。4、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5、本品没有活性,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用药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对作物的叶片,幼龄苗木的绿色树枝和树皮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注意。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蛋白质的合成而导致植物死亡,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
注意事项
1、本品为传导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2、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与盛装。3、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4、应沿包装袋上的撕口小心开启,防止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用药后的包装袋应焚烧处理。5、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接触本品。6、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废弃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溅入眼内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情况严重者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水源、小孩及其他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运输时,应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经培训的专业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