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07F07000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107F0700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2-07
有效期至
2008-02-07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稗草50-60克/亩(南方地区)60-70克/亩(北方地区)毒土法
移栽水稻田莎草50-60克/亩(南方地区)60-70克/亩(北方地区)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栽后4~8天,稗草2.5叶期以前施药,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每亩规定用药量拌成毒土(砂)10千克,搅拌均匀后均匀撒施,保持药水层5—7天,缺水缓灌。
产品性能
莎稗磷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根部吸收传导。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防除3叶期内的稗草和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对3叶1心期内的稗草防效较好,超过3叶1心效果下降。注意适时用药。对1年生莎草效果好,对多年生莎草科杂草无效。2.水稻4叶期以前对该药敏感,不可用于小苗移栽田,抛秧田禁用。高粱、谷子田周围慎用。3.用药后,稻苗叶片顶部会出现轻度发黄等症状,二周后会自然恢复正常,这种情况对稻苗生长无不良影响。4.喷雾器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5.施药者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施药后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7.本品在移栽水稻田每季最多用药1次。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如误服本剂,发现中毒现象,可催吐、洗喂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使用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