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飞虱、蚜虫低龄若虫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千克均匀喷雾。 2.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小麦最多使用本品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与其高度结合从而破坏昆虫神经冲动的正常传导,使其神经麻痹后死亡。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注意事项
1.配制药液时,操作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使用过程中不可污染养蜂、养蚕场所及相关水源。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此药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