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04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040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08
有效期至
2008-03-27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6%
二氯喹啉酸quinclorac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40-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湿润,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75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50千克),搅匀后进行茎叶喷雾,施药1-2天后复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然后转入正常管理。 2、应选择无风、无雨天施药,防止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上。本产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 、芹菜和香菜等敏感。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苄嘧磺隆原药、二氯喹啉酸原药、适宜的助剂及硅藻土混配而成,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具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最佳时期为水稻秧苗移栽后7-15天,稗草2-3叶期。2、应按照登记用药量根据田间杂草类型和杂草草龄选择用药量,多年生杂草多和草龄大的地块适当增加用药量。3、本产品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4、用过药的器械必须清洗干净,并处理好洗涮水,不能污染池塘和水源。5、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一亩等于667平方米,一公顷等于15亩。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产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干净,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