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962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962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02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25-45毫升/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30-40毫升/亩喷雾
柑橘树潜叶蛾2000-4000倍液喷雾
柑橘树红蜘蛛2000-4000倍液喷雾
柑橘树锈壁虱4000-8000倍液喷雾
梨树桃小食心虫22-44毫升/亩喷雾
棉花棉铃虫80-120毫升/亩喷雾
棉花红蜘蛛40-60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二斑叶螨3000-4000倍液喷雾
苹果树棉铃虫2000-4000倍液喷雾
苹果树红蜘蛛3000-6000倍液喷雾
菜豆美洲斑潜蝇40-80毫升/亩喷雾
黄瓜美洲斑潜蝇4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要喷洒均匀。使用时根据需防治作物面积准确量取药液均匀喷雾。2、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害虫,应在甘蓝结球期用药;用于防治油菜、萝卜害虫,应在作物生长期用药;用于防治豇豆害虫,应在豇豆结荚期用药;用于防治黄瓜害虫,应在黄瓜生长中期用药;用于防治柑桔害虫,应在柑桔成熟期前一个月用药,施药间隔期分别为7天、14天和21天,叶面喷雾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作用机理独特,无交互抗药性的问题,杀虫活性较高,本品主要用于蔬菜、棉花、果树等多种虫害的防治,且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甘蓝7天、1次;油菜3天、2-3次;萝卜7天、1次;豇豆3天、2-3次;黄瓜5天、3次;柑桔14天、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