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93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939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4-02
有效期至
2008-03-22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蚜虫1500-2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苹果树新梢生长期,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效果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类化合物,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强渗透作用,速效的杀虫力,残效期较长,可防治苹果蚜虫。
注意事项
1、因本剂对桑蚕有毒性,所以附近有桑园,切勿喷洒在桑叶上。2、不可与强碱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3、养蜂区、水产养殖区附近慎用。禁止在河塘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人畜低毒。但万一误饮,应立即到医院洗胃,并保持安静。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