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7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5-2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27-36毫升/亩喷雾
柑橘树潜叶蛾2200-4400倍液喷雾
柑橘树红蜘蛛2000-4000倍液喷雾
柑橘树锈壁虱4400-8900倍液喷雾
梨树梨木虱1660-3350倍液喷雾
棉花棉铃虫72-108毫升/亩喷雾
棉花红蜘蛛36-54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二斑叶螨3300-4400倍液喷雾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2200-4400倍液喷雾
苹果树红蜘蛛3300-66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害虫卵孵盛期至幼虫初发盛期兑水均匀喷雾处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多种害虫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 本品用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用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用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用在梨树、苹果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进行人工呼吸急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