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0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3-1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40-70克/亩喷雾
棉花棉铃虫120-16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棉铃虫、小菜蛾宜在卵孵盛期至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用,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均匀、周到,七天左右视虫情进行第二次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甲酰脲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该杀虫剂在通过抑制蜕皮而杀死害虫的同时还能抑制害虫吃食速度,故有较快的击倒力。本品对棉花、十字花科蔬菜上的鳞翅目害虫棉铃虫、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棉花为7天、十字花科蔬菜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家蚕有毒,施药期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人体中毒报道。 尚无专门解毒药,如中毒请就近入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3.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