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高峰期使用本品效果最好。最迟也应该在三龄期以前使用本品,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洒到植株叶片上,保持田间水层3~4厘米3~5天。2. 提倡早上8点前或下午5点后施药,效果可以提高30%.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使用一次,可持续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对抗性害虫有较好防效效。本品具有较强触杀、胃毒和内渗作用。
注意事项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脸及身体暴露部位。2.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敏感,使用时要注意。3.本品对玉米、苹果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对高粱、豆类特别 敏感,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