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在作物苗后2-3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2、施药前要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4小时内无雨。3、在使用计量内,对后茬作物安全。
产品性能
用药后可被植物的根和茎叶吸收,通过抑制对羟基苯基酮酸酯双氧化酶的合成,导致酪氨酸的积累,使质体醌和生育酚的生物合成受阻,进而影响到类胡萝卜素的生物合成,杂草茎叶白化后死亡。
注意事项
1、 空气相对湿度>65%时,有利于杂草对药剂的吸收,增加除草效果。2、本品为三酮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使用。3、风速大于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中毒急救措施
药液接触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若误服,送往医院采取洗胃、活性碳吸附及稀释等办法救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