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霉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144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14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3-09-0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链霉素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链霉素streptomycin2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白菜软腐病56-8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分子抗生素类杀菌剂,对作物的细菌性病害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内吸性较好,易于被作物各部位吸收,并可上下双向传导,产生较好的保护和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