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113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11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3-06-1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辛硫磷phoxim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50-7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品时亩用制剂量为50-75毫升,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 不佳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