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66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667
首次批准日期
2003-03-24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蚜虫3000-4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柑橘树蚜虫,于蚜虫发生期将本品稀释3000-4000倍(有效成分7.5-10毫克/千克)兑水喷雾,持效期20天以上。一般连续使用2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1. 本品是恒田公司新开发的高效低毒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其杀虫机理与其它杀虫剂完全不同,对顽固性蚜虫防效较好。2. 本品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在茂密的作物叶片上施药,能快速清除叶子背面和隐蔽处的害虫。3. 颗粒超微及高渗助剂的导入,使本品具有更高活性,杀虫较彻底,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 本品对桑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桑园蚕室及附近。3. 施药时须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施药后立即清洗全身,更换衣物。4. 施药后注意清洗施药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5. 安全间隔期:14 天,每季最多使用两次。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人畜低毒,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注意不要溅到皮肤或眼睛内。误吸: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用肥皂水清洗沾染皮肤;误入眼睛:及时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催吐,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