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61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6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3-03-18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100-150毫升/亩药土法
移栽水稻田部分阔叶杂草100-15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4—6天,每亩用药量对细潮土15-20千克,拌匀后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适用于水稻移栽田除草,能够防除稗草、异型莎草、水苋、鸭舌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前堵住进出水口,水层要调到3-5厘米,保持水层5-7天,然后转入正长管理。3.地块要平整,病、伤、弱苗慎用,在施药期间连续出现30摄式度以上高温时用药量酌减。 4.应选择无风、无雨天,露水干后施药,丁草胺对超过二叶期的禾本科杂草(如稗草)无效。 5.本制剂对鱼类有害,残留及洗涤用水倒入江河或池塘。 6.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衣服、口罩、手套、眼镜等)。施药后立即洗干净身体裸露部分。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如溅入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有其他头昏、心悸、恶心中毒症状,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制剂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存放此药时,应盖紧容器,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水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等同储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