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23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237
首次批准日期
2003-01-28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100-150毫升/亩喷雾
棉花蚜虫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棉花一季可用4次。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的效果,宜在幼虫早期或盛发期施药。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棉花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2、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