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213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213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6-02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60-70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对环境安全。
注意事项
1.产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