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26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26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00-150毫升/亩毒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按用量准确称取药液,喷雾时先加少量水配成母液,再加足量水于喷雾器中,搅匀后均匀喷雾。拌药土时,先将药液加少量水稀释后再与稍湿润的细土拌匀,掌握药土松散而不粘,便于撒施。于水稻移栽后5-7天(缓苗后)进行喷雾或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芒稷、千金子、马唐、牛筋草、看麦娘、碎米莎草、异型莎草、水莎草、萤蔺、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鳢肠等。
注意事项
1、秧田使用应慎重,北方早春水育秧田气温低,易产生药害。秧板不平,施药后灌水淹没秧苗叶耳,也易产生药害。2、施药时田间灌3-5厘米深的水层,并保持5-7天,之后按正常管理。3、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对下茬作物无影响。4、沙质土和漏水田易产生药害,禁用。5、本剂对鱼类有毒,应避免残药、洗涤器具水污染鱼塘。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后对胃肠道黏膜有极强的刺激与腐蚀作用,用药时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工作,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