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41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41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异型莎草100-150毫升/亩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稗草100-15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对本制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2、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维持5-7天后按田间正常管理;3、在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时,不宜使用。
产品性能
本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异型莎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使用,持效期为30-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未使用过本品的地方、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3.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稻田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灌溉水也不能排入鱼塘。4. 施用工具用毕后要及时清洗干净。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无全身中毒现象。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并从速就医;皮肤沾附农药后,要用肥皂水洗净,若误食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催吐或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保护良好通风,搬运时避免碰撞,切勿存放在高温或有明火的地方。 2、在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严格避免污染饮水、粮食、种子或饲料. 3、醒目标明“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的警示内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