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1698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169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3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8%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15-30克/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5-30克/亩喷雾
梨树梨木虱2750-5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小菜蛾、菜青虫若虫高峰期均匀喷雾为宜。2.本品在强光下易分解,请在傍晚前后使用,务必喷匀喷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高效氯氰菊酯生物活性较高,是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击倒速度较快,二者复配,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以及梨树梨木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萝卜上为14天2次,甘蓝上为7天3次;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阿维菌素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为菊酯类中毒为主,则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