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1658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0165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200-2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每隔10天施药一次。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2.本品对家蚕毒性高,使用本品是应防止污染桑叶和蚕室。本品不准用于马铃薯、豆类、高梁、棉花;高温时,本品不准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如白菜,甘蓝等幼苗。3.喷雾要均匀周到;雨天不宜施药。
产品性能
1. 本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2. 本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2.施用时需戴安全防护工具。3.用杀虫双水剂喷雾时,可加入0.1%的洗衣粉,这样能增加药液的湿展性能,提高药效。4.根据动物试验建议杀虫双对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025毫克/公斤。5.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容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6.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
中毒急救措施
杀虫双的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多汗、瞳孔缩小、肌束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但胆碱酯酶活性不降低,应注意区分,遇这类症状应立即去医院治疗。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覃毒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需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误服毒物应立即催吐,并以1-2%苏打水洗胃,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地点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