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嘧·丙草胺登记证PD20183262-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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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262 首次批准日期: 2018-7-24 有效期至: 2028-7-23
农药名称: 吡嘧·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丙草胺 pretilachlor 38%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田(直播) 一年生杂草 45-6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播前先催芽,在水稻扎根后,稗草1.5叶期前(播后2-4天)用药。2、施药田面要保持平整,施药前排干田水,用药时田板保持湿润不积水状态,田沟内要有浅水层,严禁施药后的田水淹没秧苗心叶,以免发生药害。3、每年对水3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 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吡嘧磺隆与丙草胺复配的水稻直播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四叶萍、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晚稻(粳、糯稻)品种敏感,应尽量避免在秧田及直播稻芽期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鱼、 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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