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5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17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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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水稻稻飞虱盛发初期用药,全株均匀喷雾,每隔7-10天施用一次,最多施用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为防止抗药性产生,应与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交替使用。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 注意事项 | |||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全程进入吸烟、进食。施药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它用和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措施:若沾到皮肤上,应用肥皂水清洗;飞入眼中,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治。解毒药剂为:[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勿与食物、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