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N3-88-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N3-8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8-7-15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11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备注: 质量浓度:60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83-142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早稻插秧后5-7天,晚稻插秧后3-5天施药。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北方保水5~7天、南方保水3~5天,但水位不能超过叶心,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除水稻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注意事项
1、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 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在杂草一叶期以前施药。 3、对鱼毒性高,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和废气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